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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scovery及其在亚洲的挑战

  • eDiscovery and Investigations
  • 4 mins
数据类型、速度和容量在全球范围内的爆炸式增长,已经改变了需要定期进行大规模文件披露的法律惯例。电子发现(eDiscovery)解决方案是为了帮助从业人员在大数据时代处理仲裁、诉讼和调查方面的信息披露工作而开发的。用在法律工作中的技术必须具备高度可靠性。如今,eDiscovery因其能够大幅影响预算而成为案件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个eDiscovery项目始于数据收集与存储工作。这一阶段必须遵循法庭诉讼中的取证原则,以避免证据灭失的指控。然后,数据库中的数据(数十至数千GB大小)必须进行相应处理与规范化。重复和系统创建的文件会被过滤。数据文件亦或需要解密和修复。数据会被托管在 软件平台,辅之关键词搜索技术来进一步缩小待查文件集,以供人工筛查各类文件的案件关联性与保密通信。 数据集也可以通过时间范围和保管人来进行筛选,并基于电子邮件会话和文件版本(如果存在多个版本)进行预排序。用户还可以使用分析技术来自动化审查功能,并获得更深入的洞察。

eDiscovery项目的实施需要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并由经过培训的专家(供应商或内部顾问)来解决具体案件中的各种要求。在数据收集和处理阶段产生的上游错误可能会导致审查及其他下游环节造成负面影响。

内部调查和监管调查催生了亚洲地区对eDiscovery服务的需求。此类调查往往需要跨境数据传输,且很多都与中国有关。该需求也源于美国海外反腐败执法调查、专利审查和股东诉讼。

跨境eDiscovery增添了许多复杂性,并可能需要在偏远地区、多个时区和多语言环境下提供eDiscovery服务。例如,如果混有英语和CJK(中文、日文和韩文)文本的数据在处理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其编码差异,那么这些文本可能无法被搜索并呈现乱码。一般来说,eDiscovery在亚洲需要扫描纸质记录,但光学字符识别未必在所有情况下有效。

可检索与不可检索的记录需要各自不同的审查工作流程。鉴于涉及的细微差异,律师应咨询eDiscovery专家,他们能采用全球最佳实践,并注意到当地要求。这意味着拥有当地业务和语言技能。

超过90%的亚洲司法管辖区既没有普通法制度,也不会承认电子数据发现和法律特权的概念。许多亚洲客户常常惊讶于披露成本和大量证据保全的必要性。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法院制定有eDiscovery规则,以帮助诉讼当事人管理eDiscovery流程和成本。美国和英国已确立全面的eDiscovery司法先例,而上述司法管辖区预计将效仿英美迅速发展eDiscovery实践。

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 法以及合规性是eDiscovery领域的热点话题。在中国香港和美国有案例表明,当事方援引中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会计法》在不同程度上成功地阻挠披露请求。为了消除各种保密方面的顾虑,eDiscovery可以在客户办公室现场实施。因此,必须采取量身定制的工作流程来处理敏感数据,并配合公司的相关政策。

eDiscovery技术解决方案对当今法律实践产生了广泛影响,特别是当复杂的披露项目成为“新常态”的情况下。考虑到eDiscovery项目涉及的方面众多以及时间有限,即使是具有eDiscovery经验和能力的律师,也应该尽早咨询eDiscovery专家并分配技术职责,以节省成本。为了高效地开展eDiscovery,业务、法律、合规和信息技术团队必须共同合作,仔细管理和整合其流程与技术。

本文的内容仅旨在传达一般信息,不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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